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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一條:

  《新聞人》報社社長由人定點派報文學院黨總支討論決定,聘任符合條件的恰當人選擔任,全面負責報社日常工作,接受校黨委宣傳部和院黨總支的指導。

  第二條:《新聞人》報社設編輯部、團、廣告部、發行部、聯絡部、網絡部、辦公室七個職能機構。職能機構設置可根據實際情況需要進行適當調整。各職能機構實行部長負責制,各部部長對社長負責並彙報工作。

  第三條:社長和各職能機構主要組成報社總務會,具體負責開展報社日常工作。

  第四條:各職能機構主要由社長聘任,報學院黨總支備案。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,部長若沒有實現其應聘承諾,或者出現嚴重失職行為,社長組織召開總務會討論,並報請學院黨總支同意,適時解除其部長職務,重新聘任該部部長。

  第五條:社長及各部部長可根據具體工作需要,並報請學院黨總支同意,設立副社長或副部長。

  第六條:社長職責:

  (一) 全面負責報社日常工作,把握報刊發展方向;

  (二) 統籌報社運營管理,決定人員編制,台北派報指導各職能部門工作;

  (三) 參與編委會欄目選題設計,並擁有三分之一決定權;

  (四) 定期組織召開報社全體成員大會和總務會;

  (五) 對外代表報社參加各項活動。

  第七條:總編、主編職派報社

  (一) 組織編輯部日常工作,決定人員編制,負責招新工作,對社長負責;

  (二) 定期組織召開編委會和采編例會,確定報刊選題策劃;

  (三) 確定組稿、選稿、校對標准和編輯方針,具體安排版面責任編輯;

  (四) 及時研究反饋信息,積極總結、改進和提高報刊派報編輯水准;

  (五) 處理同學投稿和讀者來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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